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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地就能入医保 婴儿出生28天后入保限制取消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8-04-26 【字号      

  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自2008年6月1日起,“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扩大,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办理参保手续,而不再受新生儿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据了解,这一政策实施后,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就实现了无缝衔接。

  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经过研究,决定扩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包括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在内,凡是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只要取得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据悉,此前于2007年9月本市正式实施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后,要求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必须在出生28天以后,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才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本市40余万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无业人员和重度残障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也将在6月推出,介时,本市将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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