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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器官费用报销不受住院次数限制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8-07-04 【字号      

  7月初,本市开始执行医疗保险“一降三升”政策。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介绍,文件规定中列出的人工器官,按规定的限额标准纳入报销范围,没有明确列出的体内人工器官最高可按21600元纳入报销范围。21600元只是单一人工器官的限价,报销时按安装数量单独核算,并不受住院次数限制。

  新规定只是列出了一部分体内人工器官,例如人工关节中列出了髋关节、膝关节与人工股骨头的报销标准,这部分关节都明确列出了纳入报销范围的定额。但像肩关节等没有在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人工器官,报销时要依照该规定的最后一条,属于其它纳入体内的人工器官。如果安装这些人工器官,花费在21600元以上的按21600元纳入报销范围;花费在21600元以下的则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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