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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奥运行动规划 |
| 来源: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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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办好2008年奥运会,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奥运行动总体规划》。从现在起到2008年,是实施“新三步走”发展战略,把北京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是集中力量,全力办好一届最出色奥运会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提高首都城市建设水平,把北京率先建成一流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为贯彻《北京奥运行动总体规划》,确保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七年创一流的目标,特制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奥运行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 进一步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是“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的重要保证 1、进一步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是首都特殊地位的必然要求。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也是一座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850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办,必将极大地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必将进一步丰富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涵,也必将有力地促进市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因此,切实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事关北京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关成功举办奥运会的战略高度来抓,对不断提高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升北京的国际地位,向全国和世界展现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风貌、新成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进一步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是提升首都城市文明的必然要求。申办奥运成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市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广大市民以高涨的热情,关注和支持“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工作,自发地为办奥运献计献策,这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凝聚人心、集中民智的重要基础。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国际交往日益增多,为北京走向世界,将一个开放、繁荣、文明的北京展示在世界面前提供了有利契机和活动舞台,我们只要把握好方向,就能够更直接地将世界文明为我所用,大大加快首都迈向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步伐。 3、进一步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是办好一届最出色奥运会的必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下,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面对中国加入WTO,面对举办一届最出色奥运会,面对中央的希望和广大群众的要求,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距离“首善之区”的目标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两个文明建设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特别是在语言、行为、服务、礼仪、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京骂”“国骂”、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贴小广告、乱穿乱行、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和损害了首都声誉及北京人的形象。因此,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突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不文明现象,必将大大提高首都整体水平。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为主题,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做健康文明北京人”的主线,全面推进精神文明“素质工程、创建工程、民心工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相结合,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相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市民素质、人文环境、服务水平、社会风气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实现首都北京率先建成文明城市,办好一届最出色奥运会的目标。 2、基本原则: 坚持重在建设。要把工作的着重点集中到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上来,集中到满足人民的文化和精神需要上来,集中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上来,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加强阵地建设、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一切着眼于建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尊重人、依靠人,关心人、教育人,激励人、凝聚人,全心全意为市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坚持齐创共建。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企民共建、联片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等创建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齐创共建、全面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全面发展。要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努力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进步,实现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整体提高,全面提升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3、工作目标:为实现把北京率先建成一流文明城市,办好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的目标。将分为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 从2002年初到2002年底,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道德规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机关和执法部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窗口”行业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乘车秩序、交通秩序、赛场秩序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新的进展;军警民共建20周年纪念活动全面展开;为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到2004年建国55周年之际,要见到明显成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文明市民学校总校、中心校、分校三级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树立百个文明社区,千个文明村,万个文明示范标兵;以首都市民良好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的崭新面貌迎接55周年国庆。 到2006年新的五年计划开始之年,要大变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绿色社区基本覆盖;所有“窗口”行业基本达标;全市创建10个文明行业,10个文明区县(地区),百个首都文明市民学校,百个文明乡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大提高。 到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时,实现“建首善、创一流”的总目标: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建设和军(警)民共建走在全国前列;“窗口”服务行业在迎奥运工作中起到主力作用;文明旅游景区成为首都的靓丽“窗口”;所有奥运比赛场馆建成文明场馆;市民道德素质、人文环境、服务水平、社会风气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首都北京建设成为一流文明城市,成功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 三、市民文明素质工程 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把举办奥运会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 1、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围绕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要从基础文明抓起,针对语言不文雅、礼仪不文明、环境不爱护、服务不规范、秩序不遵守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做健康文明北京人”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市民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奥运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要通过社区、学校、单位、村镇、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充分利用纪念馆、博物馆、革命遗址、爱国主义基地等教育阵地,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国际性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以及每年申奥成功纪念日(7.13)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纪念活动;在距离奥运会1000天、500天、300天、100天分别举行“文明市民迎奥运”主题活动,增强市民“爱祖国、爱北京”和“为祖国争荣誉、为奥运做贡献”的责任感,在北京形成环境优美、交通秩序井然、服务热情规范、市民文明礼貌的良好风貌。同时,围绕举办残奥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北京地域文化资源,吸收外国优秀文明成果,创作更多的文学艺术精品,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出一批与首都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大力加强文明市民学校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总校、中心校、分校三级网络,不断提高教学效果;要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青少年馆、工人文化宫、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宣传教育作用,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继续做好社区宣传工作,建好宣传橱窗和科普画廊,强化基层阵地建设;各街道、乡镇、居(家、村)委会要加强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站(室)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工程”,为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文化活动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向社区开放文化设施,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建设良好的语言环境,全市将编写市民学外语《文明用语手册》,普及文明用语英语会话,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广播、文明市民学校等媒体推动市民学外语活动,“窗口”行业,特别是奥运志愿者、涉外服务人员要加强外语培训,做到熟练掌握外语会话、合格持证上岗;要进一步提高市民使用语言文字的准确性,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 3、增强市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在全体市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要综合运用行政、教育、舆论、法律等手段,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针对公民较普遍存在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制定必要的地方法规,规范社会道德行为,依法惩处不良行为,促使社会不良风气和陋习得以转变。 实施市民文明素质工程的过程,也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落实《首都市民文明公约》、《首都市民文明守则》结合起来,以活动为载体,吸引广大市民普遍参与,对全体市民进行道德规范、道德理想、文明语言、文明行为、文明礼仪等“五个单元教育”。针对不同群体,分别抓好党政执法人员“为民”、市民群众“自律”、离退休人员“有为”、下岗人员“自强”、外来人员“守规”等“五个专题教育”。纵横相融,环环相扣,分类施教,抓出成效。 四、城市文明创建工程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也是把两个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的有效载体。要继续深入地开展以创建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形式的城市文明创建工程,全面提升首都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 1、文明区县和地区建设。以建设“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秀文化”为标准,深入搞好首都文明区县和文明地区的创建工作。各区县及天安门、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中关村科技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要充分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提高地域创建工作水平和文明程度。同时,把创建“精品大街”、“环境优美大街”以及“百城万店无假货一条街”等活动结合起来,搞好文明示范大街建设。结合实施“进京第一印象工程”,突出抓好城市环境建设,大力抓好“三道、六环、八路”的创建工作,并积极与河北、天津联手共建进京文明走廊,到2008年,建成文明示范大街50条,有三分之二的区县和地区达到文明区县和地区标准。 2、文明社区和街道建设。以提高居民文明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推动“科教、文体、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深化“创文明社区、做社区主人”和“绿色社区”、“社区志愿者”等活动,广泛开展市、区(县)、街三级创建文明社区和绿色社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方便、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文明社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自身建设,发挥街道在文明社区建设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街道活动。到2008年,全市文明社区要达到1000个左右。 3、文明村镇建设。以提高农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实现共同富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农户为基础,以文明村建设为依托,以中心镇、城关镇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村整体的文明水平。文明乡镇建设要配合国家发展小城镇战略的实施,坚持抓规划、抓重点、抓作风、抓创新,把乡镇建设、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创建文明乡镇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环境卫生、道路美化、文化生活、治安秩序、服务群众、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乡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全面发展。文明村建设要把发展旅游观光、高新技术农业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把提高农民素质和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把“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宣传教育和实现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完善卫生医疗保健,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到2008年,文明村要达到百分之五十,文明乡镇要达到三分之二。 4、文明家庭建设。要根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状况、市民思想实际和当地风俗习惯,选择适宜载体,实行分类指导,搞好动态管理。结合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把移风易俗、遵纪守法、道德风尚、科技教育、计划生育、邻里团结、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纳入十星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内容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创建文明户活动的经验,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家庭、文化家庭、艺术家庭、健身家庭、科技家庭、温馨家庭等活动。到2008年,创建文明户活动要全面覆盖。 5、文明行业建设。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服务行业为重点,以文明单位建设为依托,以规范服务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文明行业建设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思想道德教育与业务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经济效益(业务水平)与增强社会效益相结合、加强内部管理与树立外部形象相结合、规范化服务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巩固抓好“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成果,重点抓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奥运会服务的供电、邮政、气象、公路、铁路、民航、电信、公交、地铁、出租汽车、卫生医疗、宾馆饭店、银行等行业,全面提升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水平。各“窗口”行业要做到诚实守信、抵制假冒伪劣,逐步完善服务承诺、社会公示和信誉登记等有效制度,大力加强行业道德规范、技能水平、作风纪律和文明礼仪等四个方面的教育,大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文明窗口”、“公平竞争、信誉第一”等争创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为奥运提供优质服务。要继续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教育、金融,高科技领域和“三资”企业、民办企业、乡镇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的覆盖面。到2008年,全市要树立100个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2000个文明单位。 6、文明旅游景区建设。进一步整合北京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加强旅游硬件环境建设和社会软件环境建设,大力发展观光、度假、会展、商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把旅游形象策划、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设计和旅游宣传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文明旅游景区和抓好旅游景区周边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首都旅游景区的文化品位。同时,认真抓好旅行社和导游队伍的两个文明建设,展示首都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到2008年,文明旅游景区要达到百分之五十。 7、文明场馆建设。奥运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和残奥会比赛场馆是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重要活动场所,是展现首都形象的重点“窗口”。要把场馆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智能化建设和提高人的科技管理水平相结合,服务奥运比赛和满足大众健身需求相结合,按照“边修建、边创建”的原则,大力加强对所有场馆服务工作人员的道德规范、技能水平、作风纪律和文明礼仪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以优良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圆满完成奥运会的服务保障任务。到2008年,所有场馆要达到文明场馆标准。 8、军(警)民共建活动。以共育“四有”新人、提高部队战斗力和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建共育”的原则,在以文明社区建设为重点的共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文明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共建文明村镇活动和以“窗口”行业和单位为重点的共建文明行业活动中,充分发挥共建活动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市民国防教育,进一步规范少年军校建设。到2008年,共建标兵单位要达到300对,先进单位要达到700对,先进少年军校要达到300所。 城市文明创建工程,要统筹规划,分层实施,整体推进,抓好基层,夯实基础,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抓起,不断延伸拓展;要通过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创建更多的文明区县、文明地区、文明行业,从而将北京建成文明城市。 五、服务群众民心工程 实施“民心工程”,就是要服务群众,造福人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日积月累、久久为功。 1、改进作风得民心。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等不正之风,使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增加市民收入,使广大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通过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和争当优秀公务员”活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使广大群众得到满意的服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2、服务人民暖民心。“窗口”行业、服务单位,要发扬“一团火”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原则,以抓好微笑服务和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着力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道路、住宅和水、煤、气、热等行业的文明建设;完善社会服务网络和福利保障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和服务标准;建立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并积极扩大就业渠道;要开展“扶贫济困春风行动”、“希望工程”、“志愿者服务”、“扶残助残”、“幸福工程”等公益活动,为失学少年儿童、下岗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首都绿色屏障,建设清洁节能城市,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让市民群众工作更舒心,生活更幸福,休闲更方便,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3、保证安全稳民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形成社区居(家)委会、内部单位和繁华街区“三位一体”的创安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提高社会整体防范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遏制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在全体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长抓不懈地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引导市民遵纪守法,鼓励群众向一切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同心同德聚民心。同心同德是凝聚人心,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奋斗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实施民心工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使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到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中来;要通过创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让市民群众生活的更加舒心、放心,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要通过建立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全市人民一条心的良好局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把力量凝聚到创建一流文明城市、办好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上来。 实施民心工程是一项顺应民意、凝聚人心的重要工程,是进一步发挥首都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县、各系统、各部门,要将民心工程的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折子工程,每年为群众做一些见效快、影响大、得民心的实事,使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良好态势。 六、 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视察、调研制度,定期听取各地区和成员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参与谋划和推动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全社会的前列;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中央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经验,确保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健康发展。 2、建设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保证。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开拓创新的专职骨干队伍,完善系统、行业、单位和市、区(县)、街(乡)双三级网络队伍建设。二是聘请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热心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人士,建设一支有声望、有影响的首都文明监督员队伍。三是聘请百名专家学者,与各级文明市民学校专兼职讲师团结合,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研究队伍。四是整合社区志愿者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三八”志愿者队伍和绿色志愿者队伍。按照申奥承诺,参照奥运会举办城市志愿者服务标准,结合“北京青年志愿者奥运行动规划”,建立和培训一支以青少年为主体、熟悉外语、热情奉献的奥运志愿者队伍,完善北京志愿者网络系统,增强整体效应。 3、营造氛围 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是首都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文明健康的舆论氛围。城市主要地区、繁华大街要设立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和宣传栏,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宣传先进思想、倡导文明新风;文明市民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互联网站和各种教育基地,单位、家庭、社区和社会各层面要紧跟形势、紧密配合做好宣传;大众传媒、文学艺术作品以及群众文体活动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二是繁荣发展的文化氛围。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净化文化市场,发展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形成覆盖全市的文化活动网络。三是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首都党政军民、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努力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四是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要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形成崇尚先进、争先创优的育人氛围。 4、完善机制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保证。一是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全市和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增加幅度逐年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比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得以落实。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监督《规划》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公示制”,坚持评优创先活动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作用。三是要完善考核机制。按照《规划》部署,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确定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严格检查和考核制度。四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质量下降和发生严重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限期整顿和改正,直至撤销荣誉称号;同时与干部的奖惩、任用、提拔结合起来,确保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质量。 此《规划》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任务分解,并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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