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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03年―2007年)》的说明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网站

  今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委的要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起草小组,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专家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03年—2007年)》。最近,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这个规划并决定以市委名义印发,要求全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这个规划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规划》的编制背景

  依法治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在首都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依法治市,就是从首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多年来,市委十分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着力加以推进。1984年,市委作出《关于加强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决定》,此后连续六年召开民主法制工作会议。1987年,市委提出进行依法治市的试点工作,要求把首都各项事业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1991年,市委制定了《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决定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从此,依法治市形成了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普法、基层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1997年,市八次党代会根据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全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快依法治市步伐,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民主法制首善之区。1999年,市委制定了《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1999年—2002年)》,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2年,市九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加强法制建设,逐步把首都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这些情况说明,市委是一贯重视依法治市工作的,而且是根据新的形势的需要不断向前推进的。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积极协调下,经过全市各单位多年来的努力,依法治市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1999年以来,在《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1999年—2002年)》的指导下,首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司法和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法制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各项事业初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但是,也应当看到,依法治市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需要进一步改进。在实施国家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到2002年底,《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1999年—2002年)》已经执行完毕。回顾这一时期的工作,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有许多工作需要改进,以便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

  今后五年是北京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完成“新北京、新奥运”两大历史任务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力建设首善之区,使首都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步伐,促进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延续上一个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制定一部新的工作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规划》的编制思路

  新的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以今后五年为期限,即2003年到2007年。编制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为准则,按照市九次党代会的要求,明确今后五年依法治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首都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完成“新北京、新奥运”两大历史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力求准确把握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全面落实,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依法保障和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依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力求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首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任务,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首都建设成为民主法治之都、文明有序之都、安全稳定之都。

  第三,力求在上一个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新《规划》继承了上一个规划的基本框架、基本思路、基本内容,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又做了一些必要的调整,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以适应今后五年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一是《规划》的框架,由过去的四部分改成三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内容更明确,文字更简练。二是《规划》的目标,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把首都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中,突出了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的内容。四是在总体要求一节增加了依法治市的五项基本原则,强化了《规划》的指导性。

  第四,力求突出首都特色。为使新《规划》有鲜明的特色,起草小组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着眼于首都功能,提出努力建设民主法制首善之区,为充分发挥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全市人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着眼于“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都紧紧围绕这两大战略任务展开,力图发挥法制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三是着眼于首都安全稳定,维护首都的长治久安,因为,维护稳定是首都工作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

  第五,力求《规划》的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地具体明确,难于量化的再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同时,尽可能地明确工作的责任单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规划的落实。

  三、关于《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序言部分简要说明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市的关系、制定规划的时代背景,概括了过去五年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阐述了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意义和规划制定的主要依据。正文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正文按内容编序号,通篇统一排序,总共31条。

  第一,关于总体要求。这部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其表述充分考虑了时代的基本要求和首都的特点,指明了依法治市的发展方向,其基本精神贯穿于《规划》通篇以及具体任务和要求之中。二是战略目标,明确了到2007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要达到的状态。鉴于依法治市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法制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等工作环节,与我市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是融合在一起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因此确定依法治市的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民主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目标,即加快现代化法治城市建设进程,把首都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一个是通过依法治市,保障和推进首都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三是基本原则,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服务发展、坚持突出首都特色等五项原则。这是总结了以往的工作经验,又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提出来的,目的在于强化《规划》的指导性。

  第二,关于主要任务。这一部分共有七项。一是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为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围绕首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扩大立法民主,制定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三是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四是以实现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构建主体明确、功能完备、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法律服务体系。六是全面贯彻“四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七是以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在规划各方面工作中,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完善,以保证依法治市工作能够规范地稳定地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是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推进。鉴于监督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又各具不同特点,新《规划》没有进行集中阐述,而是在相关部分分别提出,以加强监督的针对性。例如,在立法部分提出了法律监督,在依法行政部分提出了执法监督,在政协工作和基层民主部分提出了民主监督,在司法工作部分提出了司法监督等。

  第三,关于保障措施。这一部分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调查研究和抓好落实四个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重点是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是重申市委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把握依法治市的方向和进程,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决定,负责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二是强调各区县、各系统、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将依法治市作为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三是强调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行依法治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四是强调建立健全协调推进、专家参与、检查评估、信息反馈四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协调,人大、政府和司法部门分工负责,各级领导积极带头,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五是强调围绕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有效途径,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不断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六是强调全市各单位要根据这个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的实施。

  《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02年—2007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开展依法治市的纲领性文件。实现这个规划,把北京建设成为现代化法治城市,涉及全市各方面的工作,需要全市各单位的努力。希望大家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坚定不移地朝着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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