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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可领200元福利养老金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8-02-29 【字号      

  据市劳动保障局介绍,市委、市政府2008年将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出台重大举措,即在全国率先建立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老年保障办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凡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可领200元福利养老金。

  全国第一个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办法

  背景:该办法的出台,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市共有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236万,其中有70万老年人因种种原因还没有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因此,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老年保障办法》,保障我市70万无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办法,标志我市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凡本市户籍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城乡老年人

  可领福利养老金

  范围:《老年保障办法》中明确了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福利养老金。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城乡60周岁以上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有70万人,其中,城镇19万人,农村51万人。特别是解决了51万无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让他们老有所养,这是我市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每人每月可领200元福利养老金

  标准: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无保障老年人,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还将进行调整。

  为实现城乡无保障老年人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的目标,我市公共财政特别加大了对此项政策的投入力度,市区(县)财政2008年将拿出16.8亿元保障70万没有社会保障老年人可按月拿到福利养老金。

  《老年保障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时间:《老年保障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但需要4个月的时间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受理申请等准备工作,福利养老金将于2008年5月份起正式发放,前4个月的福利养老金将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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