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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9月5日发布,本市拟将廉租住房标准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80元以下,扩展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50元的家庭,以缓解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
据市民政局介绍,本市相关部门2007年已扩大了廉租住房范围,从低保对象扩展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80元的家庭。最近,市建委拟将廉租住房范围再次扩展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50元的家庭。在农村,将继续实施特困户危房翻建。
另外,市民政局正在起草相关文件,拟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分类排查,并有望提高门诊救助报销比例,实行住院救助报销零起付以及提高住院救助报销比例及额度等。还将会同卫生部门实行社区卫生首诊制和社区卫生首诊优惠待遇等。
本市还将加大福利机构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对符合医疗条件的孤残儿童,将通过社会力量协助,进行脱残手术;对不具备手术条件的,积极进行各种康复训练,参训率力争达到100%。(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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