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劳社农发【2008】1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34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计算公式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