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高〔2007〕1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图书资源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高有关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北京高等学校图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