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地税局申报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无法正常进行,为此市地税局决定,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顺延至4月1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