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起,西城区烟袋斜街(小石碑胡同至地安门外大街),禁止机动车和人力客运、货运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