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4日起至8月25日止,东城区东交民巷东段(大华路至崇内大街之间的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新侨饭店东侧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