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7月30日起至9月20日止,海淀区新建宫门路东段(中直路至万泉河路西辅路之间的路段)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