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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和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会议在通报市委、市政府近期重要工作安排后,研究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稿)、对本市环境整治和奥运景观布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以及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和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会议将于5月22日至5月23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审议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审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北京市环境整治和奥运景观布置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指导,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制定城乡规划条例,科学协调好各方利益,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强调,人大监督工作要在充分客观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时,聚焦突出问题,抓矛盾抓难题,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刘晓晨、吴世雄、李昭玲,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周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