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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会议在通报市委近期重要工作安排后,研究了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讨论稿)。监督工作涉及到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涉及到“一府两院”尤其是市政府各个组成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量比较大。为保证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监督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常委会监督工作。
会议指出,协调会议要在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督促、服务好监督工作,特别是统筹协调好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上下联动与做好监督工作效能评价,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会议研究了关于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立项论证报告(讨论稿)和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立项论证报告(讨论稿)。
会议指出,要用问题引导立法,用立法解决问题,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北京特色,针对节能难点,认真修订北京市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促进节能工作提高到新水平;通过立法积极践行“绿色奥运”理念,把节能与减排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更趋合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使首都北京更加宜居。要认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制定北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为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为农业提升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监督法实施后加强改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研讨会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会议指出,人大监督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合法权利。要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改进监督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周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