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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召开2008年半年工作会
来源:市国资委    日期:2008-07-04 【字号      

  7月3日上午,市国资委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半年工作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到会并讲话。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周毓秋、市国资委主任王东分别做了工作报告。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党政领导共300余人出席会议。


  一、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国资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国有资本的功能作用在发展中进一步显现

  ——国有企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截至5月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0343亿元,同比增长19.9%。1—5月份市属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866.1亿元,同比增长13.6%。销售收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分别是首钢、北汽控股、北控、首旅、城建、电控、市政路桥、建工、京城机电和祥龙公司,10家企业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201.8亿元,占市属企业实现销售收入的64.4%。市属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6.9亿元,同比增长73.4%。利润总额排名前10位的企业是北控、首钢、北汽控股、京煤、电控、首旅、京城机电、国资公司、同仁堂和首开集团,10家企业合计实现利润总额68.2亿元,占市属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的78.5%。

  ——国有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逐步提高。首开集团、祥龙公司等企业围绕发展战略,加快结构调整,理顺产权关系,促进了主业发展。首旅集团、同仁堂不断完善内控内审机制,加强投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北汽控股、京城机电等一批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首钢京唐钢铁厂第一步工程全面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顺义冷轧项目5月份全面投产,增强了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有经济在北京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突出。前5个月,市属企业累计上缴税收111.8亿元,同比增长13.6%。5月底从业人员总计69.3万人,从业人员前5个月劳动报酬117.3亿元,同比增长19.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增强了首都城市承载功能,保障了首都城市的正常运转。京投公司、轨道建设、地铁运营三家企业建成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接入线路最多、集成度最高的轨道交通指挥中心;7月份开通10号线、机场线、奥运支线后,地铁运营里程达200公里,同时还有七条线路152公里正在建设中;地铁客运量上半年达55224万人次,同比增长103%。电子控股、国资公司等企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落实北京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在稳定物价,维护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现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

  ——国有企业在关键时刻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城建、建工、国资公司、市建筑设计院、市政工程设计总院等单位始终坚持精益求精,用心血和智慧高标准完成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馆和国家体育馆等一大批奥运场馆的设计、建设、运营工作。市属建设、设计单位及中建一局、中建二局服从大局,不畏艰险,积极投入到灾区安置周转房建设工作中。还有一大批监管企业坚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过程中,在支援抗震救灾的斗争中,在奥运场馆建设、保障、服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改革调整在推进中进一步深化

  ——采取多种形式,加快调整重组。按照市场化方法积极制定国有资本经营平台的组建方案,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促进国有股权在资本市场的主动进退。积极推进一级企业调整重组。

  ——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改制上市。加强上市公司调研,分析市属上市公司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好上市公司重组整合及再融资情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前市属上市公司共计41家,已发行股票45支。

  ——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劣势企业退出。印发《关于对“十一五”期间劣势国有企业调整退出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督促劣势企业实现完全退出。截至2008年4月底,7户企业通过破产验收,78户完成调整退出工作,占266户列入2007、2008年度调整退出计划企业的29.3%。

  ——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外部董事薪酬有关问题的意见》,起草了《市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建立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并选择首旅集团、同仁堂进行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试点。选择6家企业推进董事会管理经理层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题会、董事会秘书培训会议、外部董事上半年工作座谈会,构建与企业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外部董事之间的沟通平台。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改革调整的外部环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分类解决土地资产处置问题,加快解决企业不良金融债务和涉税问题。积极推进首钢搬迁调整工作。首钢康宏带钢厂划转丰台区管理工作已经正式签订协议。电子控股和内江市政府签订了转让协议,基本解决了内江华诚棉纺织厂划转内江市管理工作。

  (三)国资监管在规范中进一步加强

  ——夯实监管基础。加强了企业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国有经济运行情况。规范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管理,加强对已经支出的项目的跟踪评价。积极推动监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公司章程管理,对所监管53家企业中20家企业的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对5家企业的章程进行了局部修改。加强重大事项管理,审核了7家企业的7个长期投资项目。出台了规范国有土地管理和处置的两个规范性文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9件规范性文件,截至6月底,市国资委共出台规范性文件93件,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总结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的成功经验,重点推行《企业法律审核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程序,规范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

  ——强化产权管理。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法定评估事项,调整核准、备案范围,大额项目全部实行核准制,产权监管重点更加突出。3至5月,核准项目16项,同比增加11项;备案项目13项,同比减少17项。严格资产处置,保证规范运作。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场内交易。前五个月,国有产权转让391宗,转让金额99亿元。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修订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的指导意见》。EVA指标试点范围从2007年的5户扩大到11户。实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数量增至34户,其资产总量占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总资产的80%。截至目前,审核批准了11户一级企业和1家二级企业的年金方案。

  ——加大监督稽查力度。贯彻《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权,拟定了《2008年监事会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督、规范监督检查方式。扩大了监管范围,向排水集团、外经贸控股、房地集团、京仪集团四家企业派出监事会。目前,派驻监事会的企业已达38家。加强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积极探索依法进入的办法和途径,实现了首位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进入上市公司监事会,在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上取得突破。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稽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完善区县国资监管。

  二、下半年工作

  (一)全力做好奥运工作

  现在奥运举办日益临近,时间非常紧迫。奥运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用前所未有的工作状态和准备,统筹抓好各项奥运工作,确保奥运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实战演练工作有序开展,奥运保障服务顺畅高效,为奥运会的平安举办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提高场馆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协调,精益求精,注重细节,堵塞工作漏洞,全面做好场馆建设和运行的衔接工作,使场馆软硬件水平达到最佳状态。

  ——强化奥运保障服务工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企业要加强管网路网检测,完善运行保障方案,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城市运行与奥运场馆运行的无缝隙对接。商贸、餐饮、旅游、公共交通等窗口行业要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做好维护奥运安全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奥运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重的责任、更实的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要深入研究新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消除涉及奥运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将“平安奥运”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实现奥运期间的企业正常运营和奥运之后的持续发展。

  (二)扎实推进国有资本调整重组

  ——充分认识调整重组任务的艰巨性。到2010年,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数量要调整和重组至40家左右,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现在“十一五”已经过了整整一半,剩下的任务还很艰巨,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完善规划方案,抓紧实施。

  ——进一步加大调整重组的力度。要深入研究首都经济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丰富调整重组的方法和途径,加快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市场龙头企业。抓紧搭建专业化的国有资本经营平台,为改革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继续推动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区县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重组,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

  ——积极推进劣势企业退出。抓好列入2007年、2008年退出计划的266家企业的退出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跟踪调研,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严格考核调整退出执行结果。做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收尾和效果评估工作,继续做好首钢等重点企业搬迁调整工作。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集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继续深化股份制改革。抓紧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上市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加大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主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加快推进董事会建设。继续制定加强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配套办法,探索研究市国资委和董事会的职权边界确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各自职权划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问题。

  ——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加大制度创新工作力度,认真修订《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行使有关监督检查职权指引》,强化外派监事的股权监督责任,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产权流向、重要子企业、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重大当期事项的监督,加强对涉及奥运的重点工作和京外、境外投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股权外派监督代表管理办法,继续探索并推进监事会专职监事进入股份公司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逐步推进“资产”精细管理。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推进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完善企业运营的动态监管。研究新形势下国有股权管理制度,强化国有产权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加强对重要子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资产管理。要加强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的使用效率。贯彻实施两个土地意见,完善国有企业土地管理动态数据库,规范国有土地管理和处置,实现土地资源价值的最大化。

  ——积极推进科学管“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研究实施行业对标,试点推进股权激励的考核办法,科学准确评价企业履行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解决好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严格执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力求责任和利益对等,激励和约束统一。

  ——加快推进规范管“事”。要加强战略规划,引导企业明晰发展思路,更加注重主业发展,集中力量发展主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强公司章程管理,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人和企业的行为准则。研究出台重要子企业监管办法。继续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同时,继续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区县工作。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第15号令《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研究出台我市区县国资监管办法。

  (五)切实加强企业管理

  ——要强化集团管控。一级企业要明确定位,坚持管控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增强对所属企业指导、支持、服务、协调、监督的能力。要加大对所属企业清理整合的力度,压缩管理层级,缩短资本链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要加强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监控,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竞争性企业要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监管企业要明确投资方向,将资金投入到企业核心主业上来,严格控制主业范围之外的投资。规范投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的投资担保。对乱投资、乱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强创新队伍建设,整合内部研发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强品牌的战略规划,提升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一批能够代表北京形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按照首都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打造在国际、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首都国企大集团。

  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各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首都国企的优势,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为促进灾区发展提供技术、人才和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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