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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任〔2008〕13至29号
市人民政府2008年2月28日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崔鹏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免去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卢全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孝东、魏成林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薄钢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柴晓钟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叔宜的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李颖津的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振宇的北京市人事局巡视员职务。
王东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周毓秋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家明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周毓秋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冯海的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副局长、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家明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慧光任北京市旅游局局长。
免去杜江的北京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薄钢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吴世民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立云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免去顾宝华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周旭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燕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巡视员。
免去崔宁的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职务。
谭向勇任北京工商大学校长。
免去沈愉的北京工商大学校长职务。
王稼琼任北京物资学院院长。
免去谭向勇的北京物资学院院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