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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任〔2008〕65至68号、70至77号
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
崔洪涛、续栋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免去吴桂英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萼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单志刚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新元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政委。
贺安钢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政委。
刘缙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舒小峰的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赵崇捷、仇章建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局级)。
李晓华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巡视员。
李富生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乔玲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任志的北京市档案局(馆)副局长(副馆长)职务。
免去高锦宏的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齐静任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马大军、沙澄深、吕争鸣、侯淑芬任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