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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2008-08-15 【字号      

京政任〔2008〕65至68号、70至77号


  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

  崔洪涛、续栋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免去吴桂英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萼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单志刚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新元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政委。

  贺安钢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政委。

  刘缙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舒小峰的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赵崇捷、仇章建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局级)。

  李晓华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巡视员。

 

  李富生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乔玲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任志的北京市档案局(馆)副局长(副馆长)职务。

  免去高锦宏的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齐静任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马大军、沙澄深、吕争鸣、侯淑芬任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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