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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来源:首都之窗    日期:2007-04-10 【字号      

京应急委发〔2007〕3号

(2007年修订)

  目录

  1总则

  1.1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现状

  1.2编制指导思想

  1.3编制目的

  1.4编制依据

  1.5适用范围

  1.6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雪前日常准备工作

  4预报预警

  4.1降雪预报

  4.2雪情预警

  4.3预警发布和解除

  4.4预警响应

  5应急响应

  5.1基本响应

  5.2分级响应

  5.3响应结束

  5.4信息管理

  6善后恢复

  7保障措施

  8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名词术语

  9.2预案管理

  10附件

  1.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名单

  2.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联络员通讯录

  3.北京市雪情预警信息发布单及预警信息解除单样式

  1总则

  1.1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现状

  北京地区冬季经常出现较大范围的降雪天气,并且呈现突发性强、准确预测预报难度大、降雪时空分布不均、温差变幅大等特点,市区环路、连接线、高速公路、放射线等主要道路易出现路面结冰、积雪等险情,交通不畅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交通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2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管理能力,将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

  1.3编制目的

  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开展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增强道路交通系统应急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首都城市正常运行。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国道、市道、区属道路、高速公路、重点地区道路及交通警卫路线的雪天道路交通保障,雪天其他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属于本预案处置范围。

  本预案实施的时间范围是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其他时段出现降雪天气且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1.6事件分级

  依据雪天可能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6.1特别重大雪天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当出现暴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对城市道路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1.6.2重大雪天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Ⅱ级):当出现大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市区大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现象。

  1.6.3较大雪天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当出现中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市区道路行驶缓慢,市区主要道路出现排队等候现象。

  1.6.4一般雪天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IV级):当出现小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市区各主要道路社会车辆出行行驶缓慢,部分路段出现排队等候现象。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

  (1)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在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协调下,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2)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兼任,负责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指挥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委主任、市市政管委主任、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3)当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超出本指挥部能力,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职责范围的,需报请市应急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1.2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保证全市雪天道路交通畅通;

  (2)研究制定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4)分析总结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承担市应急委及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2.1组成

  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管副主任、市交通委主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2.2.2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各类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3)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演习、演练工作;

  (7)负责组织本市雪天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承担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市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应对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市建委: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维护。做好工程抢险准备,应对降雪对重要建筑物和建设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

  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专业除雪和扫雪铲冰工作。协调供热、燃气等公用服务单位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准备,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转。

  市交通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交通行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有关除雪作业单位确定积雪倾倒点,及时消融积雪残冰。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水利、供水设施巡检和维护,确保降雪期间正常供水,保证水利设施安全。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雪天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绿化带、路树进行修剪、清理,避免因积雪导致树木倒斜和树枝折断,影响正常交通。

  市路政局:负责郊区道路铲冰除雪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市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整、调配客、货运营车辆,组织输运因降雪聚集的人群,保证市民出行和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加强交通组织疏导,提供和播报交通疏导信息,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分流疏导交通。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做好消防工作,提供破拆救助。

  北京铁路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的交通安全以及确保铁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预报工作。提供长期、中期天气变化趋势预测和每日天气预报,遇有突发天气,及时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

  市城管执法局:部署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天安门分局开展扫雪铲冰专项执法工作。

  北京电力公司:负责电力保障工作。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设备巡查和检修。

  北京急救中心(120)、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负责雪天交通事故伤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国际机场公司):负责机场工作区各主干路(包括非机动车道)、第一、二航站楼、迎宾桥以及专机休息室道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交集团公司):负责保障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转。

  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地铁运营公司):负责全市各条地铁线路(城市铁路)的正常运转。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公司):负责京通快速路北京段(含辅路)的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首发公司):负责京石、京开、京沈、京哈、八达岭、京承等高速公路北京段,五环路、六环路(黄村-双源桥-西沙屯桥)等八条高速公路的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联公司):负责四环路(主路)、莲花池西路(主路)、城东北角联络线(主路)、丰北路(主路)的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环卫集团公司):负责市市政管委下达的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公司):负责郊区公路国道、市道、县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路线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京津塘高速北京段(连接线至35公里)的铲冰除雪作业任务。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工作的协调和指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工作,落实群众铲冰扫雪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反馈情况。

  3雪前日常准备工作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严密气象监测。市气象局要建立与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每日联系制度,定时提供天气预报,遇有雪天或与当日天气预报不符的气象动态情况时,应及时向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报气象实况和动态分析信息。

  3.2加强雪前宣传。市委宣传部要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私人机动车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3.3储备除雪物资。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要协调市政、路政养护部门,储备充足的融雪、除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进行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

  3.4制定冬运计划。市交通委要协调北京公交集团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含城铁)制定冬运计划,对所属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修,储备应急抢险车辆,随时准备投入雪天道路交通保障运营。

  3.5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社会单位建立雪天清障联动机制。融雪作业车辆、工程抢险车辆、救护车辆都要纳入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调度范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各单位共同勘察,确定上水点、备勤点、行驶路线、作业路线,并为融雪作业车辆印制专用通行证。

  3.6认真排查市政公用设施。供电、供热、燃气、水务等市政公用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良好运行。市园林绿化局要对绿化带、路树进行修剪,避免因积雪压倒树木、压折树枝影响交通。

  3.7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也要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各单位要为各自作业车辆配备防滑链,保证作业车辆行驶安全。

  3.8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工作预案。

  3.9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的气象条件时,各成员单位必须在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4预报预警

  4.1降雪预报

  市气象局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并根据《北京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规定,确定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及时报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雪情预警

  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雪情预警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雪情预警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4.2.1蓝色雪情预警:预测出现小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

  4.2.2黄色雪情预警:预测出现中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

  4.2.3橙色雪情预警:预测出现大雪天气,并对市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4.2.4红色雪情预警:预测出现暴雪天气,且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已不能正常通行。

  4.3预警发布和解除

  雪情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降雪预报、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道路交通提示、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网络及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4.3.1蓝色和黄色雪情预警: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备案。

  4.3.2橙色雪情预警: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应急办,经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3.3红色雪情预警: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4预警响应

  当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启动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扫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4.4.1蓝色雪情预警响应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到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各备勤点铲冰除雪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即时道路交通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雪情动态,外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4)各成员单位随时上报雪天相关工作信息,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5)做好市政各项生活应急保障工作。

  4.4.2黄色雪情预警响应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雪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4)保证公交、铁路、民航、地铁等公共交通部门的运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5)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消除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4.4.3橙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的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及驻京部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工作,确保市区重点道路安全畅通。

  4.4.4红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调动全市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5应急响应

  5.1基本响应

  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级别的确定,并及时将事件信息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根据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抢险能力,确保城市道路系统的正常运行。

  5.1.1迅速扫雪铲冰,保证道路畅通。

  (1)市市政管委、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扫雪铲冰责任制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按照“市、区、街道”三级和街巷清扫权属关系划分,及早适时安排除雪工作。在降雪期间,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铲冰,对除雪作业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

  (2)北京环卫集团公司、市公联公司以及区(县)环卫部门等专业除雪单位要立即出动融雪、除雪作业车辆,对警卫路线、重要道路、路口、市区立交桥、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卫星城内市政道路、卫星城到市区联络线以及坡路实施作业,尽量保证路面交通不受影响。小雪时,立即出动融雪车辆喷洒融雪剂,做到随降雪、随除雪。出现中雪、大雪或连续降雪情况时,出动机械除雪车辆,对路面积雪进行清扫,同时喷洒融雪剂融雪。融雪作业完成后,出动吸扫车辆进行吸扫作业,保证路面干净,不积雪、不结冰。

  (3)市首发公司、首创股份公司、华北高速公路公司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先出京、后进京”,“先匝道立交,再主路”,“先打开一条车道,再向两侧扩展”的顺序抓紧时机进行除雪作业,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畅通。确因积雪影响交通安全时,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封路规定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并组织力量迅速除雪,尽快恢复交通。高速公路管制情况应及时上报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报相关省市交管部门。

  (4)市路政局、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郊区道路铲冰融雪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按照先桥区后主要道路、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国省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及进出城主要路段要在8小时内清除积雪,严重雪情不超过16小时;郊区主要交通路线和重点旅游路线要在12小时内完成除雪和防滑处置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24小时;山区公路要在48小时内完成除雪和防滑处置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72小时。市路政局要加强对铁路监护道口的管理,保证铁道路口30米内无积雪、无结冰现象,做好道口交通疏导工作。

  (5)市水务局要积极配合除雪作业单位,做好积雪倾倒消融工作。

  5.1.2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快速清理事故车辆,保障交通畅通。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快速路、主干道的管理控制和指挥疏导,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2)建立雪天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雪天一般交通事故进行简易快速处理。

  (3)做好雪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的准备工作,及时清理路面故障车、事故车。

  (4)与市政、急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向融雪剂装载点、上水点、停车点派出联络员和带道警车,为供水、供电、燃气、电力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提供警车带道,保障应急车辆快速通行。

  5.1.3及时调配运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1)市交通委、市运输局要加强雪天城市客运和省际运输管理,尽量避免客运车辆不能正常到站和滞留旅客等问题,确保市民出行和车辆安全、畅通。

  (2)加强与铁路、民航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旅客进出及滞留情况,掌握市民出行信息,根据出行量和交通状况,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线上配足运力。

  (3)调整公交和地铁运行计划,适当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求。

  (4)保证出租汽车正常运营秩序。

  5.1.4做好市政生活应急保障。

  (1)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要协调本市燃气、热力、供水等生活保障部门制定各自保障措施,对设备、管道故障及时抢修,保障市民正常生活。

  (2)市建委要协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周边交通的维护,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3)市卫生局要协调本市各医疗机构、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做好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医疗保障准备工作,及时做好雪天交通事件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4)市公安局消防局要做好消防工作,遇有火警及时扑救。对交通事故等其他险情,按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通知赶赴现场,实施破拆救援。

  (5)北京电力公司要加强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组织铲除输、变电设备上可能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附雪和冰锥,迅速抢修出现故障的设备,保证正常供电,特别是要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用电。

  (6)市园林绿化局要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消除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5.1.5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提供交通信息服务。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广播电台、户外信息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播报实时路况信息,发布交通管制信息。

  (2)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天气情况、路面交通信息、交通疏导和管制信息,合理诱导社会交通,方便群众出行,并宣传动员社会单位统筹调配,合并用车,减少出行,减轻路面交通压力。

  5.2分级响应

  5.2.1当一般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发生时,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到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的相关组织联系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2.2当较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发生时,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的相关组织联系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2.3当重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发生时,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坐阵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2.4当特别重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发生时,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坐阵指挥。

  5.3响应结束

  5.3.1一般和较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5.3.2重大或特别重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应急办,经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消息。

  5.4信息管理

  5.4.1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向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和领导到位情况及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对于一般雪天道路交通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雪天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或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雪天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报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每隔四小时续报。

  5.4.2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市各类雪天道路交通事件信息。

  (1)对于一般雪天道路交通事件信息,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2)对于较大以上或“三敏感”的雪天道路交通事件信息,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报告。详细信息(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经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市应急办。

  5.4.3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执勤民警、电视监控及路面检查组收集掌握路面交通状况和铲冰扫雪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成员部门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和特勤警卫信息向相关成员部门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6善后恢复

  6.1做好积雪消融,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除雪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拉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2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交管部门要为作业单位提供通行保障,并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

  6.3总结和评估

  6.3.1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等成员单位,要对本系统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一般在处置结束2天内报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办公室综合汇总后3天内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要2天内将总结报告报市应急办。

  6.3.2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每次应急工作结束后,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特别重大、重大雪天道路交通事件处置结束后,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事故应急评估小组,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于2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7保障措施

  7.1各成员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项责任要落实到人。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通信畅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凡需离京的,一律向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待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京。责任领导离京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代理开展工作。

  7.2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机制,开展本区县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区县所属道路雪天交通安全畅通。

  7.3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800兆无线政务网通信设备,建立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

  7.4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雪天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8培训和演练

  8.1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部门技术通信设备使用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

  8.2为保证全市及时、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方案,由有关部门组建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由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适时进行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检验雪天道路交通保障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实战工作水平。

  9附则

  9.1名词术语

  小雪:12小时降水量(雪融化后的水量,下同)达到0.1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0.1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3.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区县、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京政办函〔2004〕4号)同时废止。

  10附件

 
附件1: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名单

附件2: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联络员通讯录

附件3:北京市雪情预警信息发布单及预警信息解除单样式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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