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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可能出现的人防工程事故或在发生人防工程事故后能及时有效的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将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交管局、北京电力公司、北京市政路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各区县政府共32家有关单位纳入到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中,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应对人防工程事故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原则,当我市出现人防工程事故时,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或按照市人防工程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安排开展工作,采取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治安保卫及社会秩序维持、应急抢险救助、救灾物资保障、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事故现场调查等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为防患于未然,预防可能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将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防局)建立预防、管理和预警体系,加大整治力度,开展隐患治理,逐步形成群防群治安全管理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