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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有变化基本医疗保险费该如何缴纳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8-04-14 【字号      

  近日,市统计局公布2007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867元,月均3322元。市劳动保障局也下发通知,从2008年4月1日起,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作为大家都关心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该如何变动呢?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会牵扯到三类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有变化。第一类人是无法确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人。按照规定,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这类人2008年将按照3322元的月平均工资缴纳医疗保险费。第二类人是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月均工资60%的人。这类人可以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也就是199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类人则是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人。按照政策规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这部分人缴费工资基数为9966元。

  此外,市劳动保障局还公布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162.76元,其中基本统筹151.13元、大额互助11.63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3.26元,其中基本统筹11.63元、大额互助11.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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