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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零时起本市汽油柴油价格全面上调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7-11-0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通知,11月1日零时起,本市汽、柴油批发基准价格和零售基准价格全面调整,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可以零售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第一时间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获悉,调整后,本市90号汽油每升4.99元,上涨了0.4元;93号汽油每升5.34元,上涨0.44元,97号和98号汽油每升上涨0.46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成品油批发价继续实行差率管理,执行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执行非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加强对本地区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价格检查。对突破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变相涨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涂露芳)

 

  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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