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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交〔2007〕1238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于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联合检查。现对检查中发现的北京瑞彤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宏景佳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北京世纪恒远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宣武分公司、北京昶泽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世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等5家企业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见附件)通报如下: 一、责令上述企业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整改复查合格前限制上述公司网上签约和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资格。
二、对上述公司违规行为在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内予以通报,并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予以公示。 附件:2007年9月1日-10月31日房地产经纪行业违规行为公示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