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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电热毯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的电热毯商品中有12个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标志和说明
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主要是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标注不明确,缺少警告用语,符号使用不正确,字体不符合要求等。以上问题都是由于生产企业忽视对国家标准的学习,工作不认真造成的,但这些问题同样会给消费者的使用造成不便,甚至成为安全隐患。
2、输入功率和电流
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主要是产品的实测输入功率超出额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主要是生产企业对进货检验控制不严造成的,直接影响产品的性能指标,功率太小,产品达不到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3、非正常工作
这是一项模拟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毯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非正常状况——折叠状况出现时,产品是否能有温度限制措施的测试。在非正常状况出现时,产品的温度急剧上升,而热量又很难散失,如没有温度限制措施,产品的温升将很快超过标准限值,在使用时极易产生火灾。本次监测的电热毯多数都是采用双螺旋发热线的安全保护装置,当温度上升到一定值时能自动断电,实现温度保护。但仍有一些企业还在采用单丝发热线,无任何温度限制措施,在此次监测中温升超限值。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净化首都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