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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请配合开展卫生系统外机构生物、医学试验室调查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日期:2007-12-24 【字号      

京药监注〔2007〕69号

本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及研究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请配合开展卫生系统外机构生物、医学试验室调查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写调查表,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及各分局药品检验所所填调查表于12月21日前上交药品注册处;本市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药品研究机构所填调查表于12月21日前按文件要求传真至相关办公室。

 

  附件:关于请配合开展卫生系统外机构生物、医学试验室调查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请配合开展卫生系统外机构生物、医学试验室调查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封存登记清册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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