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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网 > 资金管理 >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北京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编(5)
来源:千龙网    日期:2004-02-18

    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向大会报告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指出,回顾2003年的财政工作,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支持首都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本应通过市场运作的项目仍然依赖政府投入,公共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还不够大,支出责任不尽明确,财政资金安排重“增量分配”、轻“存量调整”;三是在推进财政改革的同时,财经秩序不够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预算约束不强,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下大力气尽快加以解决。

  第一,
必须把真正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作为衡量财政工作的唯一标准,加快构筑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要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财力保障。在这次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有一定的财力准备和制度保证,就充分说明了近年来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逐步建立起财权事权清晰,服务社会公共需要,管理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体系。

  第二,必须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财政改革和体制创新,提高政府理财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领域,财政不应介入,已介入的要逐步退出,没到位的要逐步到位。运用预算、税收、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调节收入分配,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三,必须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只有实施有效的监督,财政职能、财政管理才能到位,及时发现运行中的偏差和问题并予以纠正,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经秩序健康运行。要逐步完善包括科学的监管制度、先进的监管手段、规范的监管程序、严格的执法监管体系在内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财政预算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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