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设立及奖励方式
  (一)设立“微笑北京 奥运先锋”首都青年公务员风采大赛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依据选手在决赛中的综合表现,由评委在电视比赛现场评定。

  (二)设立“微笑北京 奥运先锋”首都青年公务员风采大赛优秀奖18名,并为参与大赛复赛阶段的所有选手颁发纪念奖。

  (三)设立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根据各单位推荐选手情况、选手获奖情况及其他各项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评定。

  (四)奖励方式:

  1.以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证书和奖品;

  2.邀请获奖者参加重要的全市性青年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

  3.各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初赛情况评选出初赛环节的各个奖项,进行对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