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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网 > 政务专题 > 2008年清明节 > 清明节扫墓小贴士
市民政局:2008年清明节友情提示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网站    日期:2008-03-20 【字号      

  (一)选择合法墓地,包括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它们的区别是,经营性公墓骨灰是对全市市民开放,而在非法墓地安葬不受法律保护;公益性公墓只对本地村民开放,其他市民骨灰不得入内安葬。

  (二)祭扫安全问题。采用文明祭扫的方式,如鲜花、网上祭祀等,尽量不要使用纸钱、冥币,如使用只能在公墓设立的焚烧处焚烧。在祭扫区要遵守墓区的禁烟规定,以免引起火灾。祭扫时公墓内人多车多,大家要相互礼让,避免发生事故。

  (三)倡导绿色出行。为了北京的蓝天和白云,祭扫时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车出行。

  (四)紧急情况的处置。在祭扫时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工作人员处置。

  (五)发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八宝山革命公墓、李大钊烈士陵园(位于万安公墓园内)等区县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常年对外开放。各单位可适时组织员工集体前往开展教育活动。

  北京市民政局宣传教育处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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