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老一小”和“无业重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困难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政府对困难人员的优惠照顾政策落到实处,市劳动保障局出台《关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52号)文件,将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本市部分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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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垫付费用出院后60天内报销
  由于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学生儿童办理缴费手续延迟造成的暂时黑名单,要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并于出院后60日内,携带《手册》到参保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报销。
  据介绍,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需要市医保中心审核的大额医疗费用,以及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此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结清上个医疗保险年度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
患者同意才能用自费药
  如果参保者住院期间因为病情需要市内转院治疗的,必须持上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而且在24小时内到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再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周期连续计算。参保者住院治疗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需经本人或家属同意。
  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用结算,与患者结清个人负担部分及自费费用,但对于医疗费用老年人单次超过5万元、学生儿童单次超过7万元的须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特别提示>>
参保范围 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的参保范围是: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应当参加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可参加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 参保人员的保障标准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具体事例解答>>

  问:“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答:1、城镇老年人参保范围: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的居民,应当参加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

文件通知
· 关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收缴在校学生与入托婴幼儿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问题的通知
·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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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老年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全市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讯名录
·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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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解答>>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和结算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急诊住院的除外;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政府相关部门具有什么样的职责 参保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和报销
  区县政府负责做好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组织和动员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对学校、托幼机构和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组织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予以保障。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市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区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市和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   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符合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