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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地震孤儿条件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8-05-20 【字号      

  收养地震孤儿应符合以下条件:收养人应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被收养的孤儿必须由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原则上必须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只能对有收养意愿的市民进行初步登记。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当地民政部门将对孤儿父母双亡且无近亲属抚养的情况进行确认,在当地无法安置的前提下,再分流到其他城市的儿童福利机构,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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