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规定的人员,应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