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市领导
机构职能
法规规章
公文公报
政策解读
工作动态
新闻发布会
执法监督
规划信息
计划和执行
资金管理
人事工作
统计信息
应急管理
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
政务网 > 政务专题 > 福利养老金 > 问题与解答
发生什么情况会失去享受老年保障待遇的条件?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8-03-18 【字号      

  答:“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在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期间失去享受条件”是指以下情况:

  一户籍从本市迁出或注销的。

  二享受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

  三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的。

  四失踪或死亡的。

  五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