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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或损坏程度,房屋分为五类。其中,五类房是指危险房屋,其主要结构构件的强度严重不足,稳定性很差,采用局部的加固修理仍不能完全保证安全,需要拆除、翻修或挑修。据2007年实查,我市共有五类危房29.3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城四区。为解决居住在危房中居民的住房问题,我市将尽快完善修缮标准、落实资金安排,并由属地政府做好危房修缮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于无能力自行修缮危房的房屋所有人,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补贴和技术支持。同时,将逐步健全房屋管理体制,完善房屋隐患排查及整改机制,及时做好对新增危险房屋的解危排险,长期实现“无城镇危房户”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