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防及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工服务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市、区县二、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之间建立分级医疗负责关系。针对患者病情的诊疗服务需要,按规范的转诊流程,实行定向的双向转诊医疗服务,以保证为病人提供连续、安全。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