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我市将引导中心城医疗资源逐渐向新城扩散和转移,加强新城和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10年实现在新城按每30—50万规划人口,建立一个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区域医疗中心,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