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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结婚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从2007年7月1日,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就开通了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针对2008年8月8日这个特殊的日期,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将在现有预约登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预约服务的数量,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结婚登记的愿望。具体工作程序是:
1、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按照统一规定,提前一个月(30天),即从2008年7月7日至8月5日,开通并拓展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2、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至少有一方的户口在北京市),在登陆北京市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网(http://bjhysy.bjmzj.gov.cn/)或者北京民政信息网(www.bjmzj.gov.cn)后,点击“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栏目,填写男女双方的准确信息,选择登记日期和时间段,并打印预约单,完成网上预约服务。
3、2008年8月8日当天,男女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注: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曾有婚史的须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或“丧偶”)和预约单,三张大二寸(5cm×3.8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到婚姻登记处预约窗口,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温馨提示:预约成功之后,因故不能按时到场的当事人,请提前两天取消预约;网上预约没有成功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提前现场预约的方式,顺利办理8月8日的结婚登记。
提前现场预约后,办理登记时注意事项: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预约单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