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选拔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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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
时间为10月24日9:00—11月1日12:00。个人通过北京公招网进行自荐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单位或个人可进行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须将组织推荐表、社会举荐表(可从北京公招网下载)送达咨询现场后,再由被推荐人进行网络报名。市直单位职位咨询现场设在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44号),68365652,68364488转309、310李荣忠、张仪涛、张壮。区县职位咨询现场地址和电话查询北京公招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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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2008年11月4日前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到咨询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竞争资格的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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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统一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竞争者胜任领导职位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北京公招网将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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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每一职位按笔试得分高低顺序列前6名的(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持相关有效证件、认证奖励证书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分别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对于未通过审核或经与本人沟通不参加面试的,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顺延。根据选拔职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委员会,对每一职位笔试前6名的人选进行面试,并组织选拔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与评价。公开选拔办公室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履历分析评估和心理健康测评,个别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管理能力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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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评综合成绩,参考心理健康和工作压力测评报告,确定每一职位的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如前3名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考察人选,需在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在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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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任用
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