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市领导
机构职能
法规规章
公文公报
政策解读
工作动态
新闻发布会
执法监督
规划信息
计划和执行
资金管理
人事工作
统计信息
应急管理
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
政务网 > 政务专题 > 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解读 > 名词解释
霞光计划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字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解决各地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滞后的问题,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时期,利用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以下简称霞光计划)。主要内容为,自2006—2010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从本级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总投入力争达到50亿元左右。其中,部本级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1亿元。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