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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红盾护农。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复合肥抽样检测和农资经营承诺制度,全面整顿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市场秩序,严打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
二是市场帮农。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市场推进市场管理软件工作,指导各市场主办单位建立消费调解站,化解各种不安全隐患。加强对各类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改善市场设施和经营环境。鼓励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开展网上经营,配合区政府在各镇乡、村、社区建立140家“便民店”。
三是经纪活农。有计划地对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增强农村经纪人驾驭市场的能力,年底把全区果菜、科技类农村经纪人的数量再增加50户,解决农民买难卖难增收难的问题。在大桃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主要交易场所,设立投诉站和公平秤,规范农产品交易行为。
四是旅游富农。对新农村试点村以及民俗旅游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协调旅游等部门及时赋予农民合法身份。指导区民俗旅游协会申办“客居香”农家院集体商标,把民俗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每个工商所确定联系1个有特色的村,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扶持。建立民俗户、民俗村、工商所三级消费调解通道,引导民俗村向规范化发展。
五是品牌兴农。广泛宣传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重要作用,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民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在原有46件农产品商标的基础上,再注册10件农副产品商标。鼓励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争创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实现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转化。为名、优农产品提供良好的市场销售通道,在城八区社区再增加10个平谷大桃直销点。开展涉农商标专项执法活动,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
六是政策支农。鼓励农民和其他投资者兴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建立农资、食品等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构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七是完善消保网络爱农。建立与辖区内宾馆、饭店、超市、商场的互动机制,督促生产经营者直接与农村消费者进行沟通,促进经营者自律。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街、村、市场)”活动,促进农村消费环境的转变。 |